星期六, 10月 08, 2005

在別人心中的地位

最近接觸到了幾個很久不見的「老朋友」,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,可能不是接觸到本人,而是接觸到他們的blog、以前的資料、照片之類的,我不禁好奇,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地位是什麼。

有個女孩子,以前曾經很喜歡她,有好一陣子也是視如己出,有心事就關心,她到台南求學那段期間也是幫她搬了家,陪她買了東西,那算是確認自己沒機會之後的事情了,以現在的術語就叫做駝獸吧。不過老實講,幫那些小忙的確是沒什麼了不起的,只不過我剛好有空有又閒,如此而已。但是翻翻她的網誌,我在她生命的印象中,就只有「偶遇」這筆輕描淡寫而已。

也有個女孩子,大學時代很喜歡她(我承認我大學很落魄),後來也是知道她有喜歡的人,那也就算了,也是當成妹妹愛護,她給我的信也是寫,希望彼此的友誼不要因此變淡。後來她消失了,唯一能聯絡的網路也換了個我不知道的 ID,從此失去聯絡。

有個女孩子,跟男朋友有問題那段期間天天陪她聊天,有空我就陪她聊,現在也是上站醒著有招呼沒招呼的,傳沒幾句就傳不下去了。

其他的人,我只是個那個「存在」而已,付出越多關心的人,反而聯絡越少。我不是個纏人的人,說話有一句沒一句我就識相的不繼續講下去。我是個很好的 Listener,別人眼裡,也僅此而已吧!

我並不是吝於付出我的關心,但似乎不去纏人的,不去搞笑的,就不能在別人心裡有點印象,尤其對象可能還是你喜歡的女孩子,尤其是那女孩子還是你成全她跟其他人在一起的,她們得到了幸福,卻似乎沒留下什麼印象,也僅止於有這麼一個人罷了。

如果這樣,又何必吃力不討好呢?我這麼在意妳們的感受,甚至連一絲傷害的話都不敢講,等級卻永遠是過客。這場夢醒來,改變我一直深信的觀念,有付出,別人就會重視你,其實大家都忘的很快,都想逃離,逃離之後就不會再回來了。偶爾回來也只是撿拾那時的回憶,誰還重視你?

呵,不就是這樣嘛。

沒有留言: